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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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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cys070
只有碰到小鳥才會那樣麻煩....

通常像這篇講的打嘴砲 擦槍走火

兩方都是上地檢署給檢察官罵臭頭


只能說愛夾懶蛋聽人說教就去吧.......



不是也有一個破萬的帖子當例子嗎


引用:
作者jays07kimo
幫個忙,不過就是在網路上討論東西而已。

不要為了一些小事告來告去的。真的很煩。

大家都要生活,為了這種小事大費周章。

你們不累,我跟站長都很累。我們不想在工作忙的時候還要一直接檢調的電話,就是為了這種原本就沒什麼大事,卻不得不處理的事。

大度一點,理性一點。

這世界還有更多美好的事情值得去追求。不要把生命浪費在這種事情上。





這就是所謂的高層嗎

     
      
舊 2011-04-15, 10:16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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