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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子
*停權中*
 
影 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17
引用:
作者goodpig
不要用這種罵人的話
不道歉的話
我可能會請高雄市政府對你提告

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吧

誹謗罪為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從知道他人誹謗你之後的6個月內可以提告
我已經開始在研究了
舊 2011-04-15, 07:52 AM #7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影 子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