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elon
Master Member
 
kel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1,760
現在手機功能那麼多 能用個七天是不錯
不過拿到被開箱過的手機一定也會很幹
以台灣人的優良習慣來說 最好還是不要

個人覺得是該訂立各商品七天內有問題"一定"可以換新
有些商品七天內商人也不給換新
像蘋果牌好像離開櫃台後只能送修 真扯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04-13, 02:28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l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