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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手機可試用七天 新北市:不退就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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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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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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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手機功能那麼多 能用個七天是不錯
不過拿到被開箱過的手機一定也會很幹
以台灣人的優良習慣來說 最好還是不要
個人覺得是該訂立各商品七天內有問題"一定"可以換新
有些商品七天內商人也不給換新
像蘋果牌好像離開櫃台後只能送修 真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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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3, 02:2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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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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