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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手機可試用七天 新北市:不退就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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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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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的解釋並沒有錯,最多是用詞錯誤
郵購收到貨品七天內可退,原因在於DM不能代表該貨品,實際使用會有落差
而通訊行只拿DM給消費者看,下訂後,才進貨
這整個銷售模式跟郵購並無差別,都是看了目錄下訂才拿的到貨
並無法在決定下訂的同時,知道該貨品是否真的合於需求
如通訊行是拿實機給消費者看,則不會有這樣的限制
在法的精神來看,消費者有利,在實務上,通訊行會出現庫存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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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3, 02:2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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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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