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ainwen
這個有但書..."以手機樣品機這樣的立體型錄從事銷售行為時"
用實機來展示銷售就沒有試用七天的規定
畢竟在實體商店不提供實機給消費者檢視,就跟郵購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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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問題吧,以往網購也是規定因為沒看到實際機子,所以有所謂鑑賞期,但是鑑賞期不代表試用期(除非是像電視購物哪種說明就是讓你帶回去試用),實體店面既然都看到實際機子了,當場開機驗機也走人了,就與展示實機無異了,(通常買手機一定會開機檢查吧?)還把七天拿來用有點不妥,除非是改法令,解釋得更詳細一點。
這樣我想到蠻久以前在M01看到網購七天內買單眼狂拍退貨的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