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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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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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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shj0314
1.論者大多以為2(2+3),是2X(2+3)的省略,OK,好
那原式就是30÷2X(2+3)÷5
請注意,它是A÷BXC÷D

A=30,B=2,C=2+3=5,D=5

以多項式來說,它從頭到尾只有一項

自然按照括弧先算,再按左到右的順序算

2.再看看這個例子:5+2ab+3

式子有三項,5,2ab,和3

2ab自然視為一體,也才會不表示成"2XaXb",自然就是所謂的省略


但在例子1中,原樓主的題目表示法2(2+3),的確是沒被定義過的吧,至少我大學看過的有限的原文書中,從沒有看過這種式子.


你講的也沒錯
把大家搞得暈頭轉向的式子還是別列比較好
生活是越簡單越好
大道至簡
網兄我支持你

這題0.6也可以啦
舊 2011-04-13, 01:56 A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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