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 RO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所以...你到底交不交朋友?你自己跟自己之間的意見能不能整合一下啊?

你果然無視重點了,從以前就這樣
發現不利自己立場的東西就略過不提
這個樣子還要跟別人說練嘴砲?整個LOW掉

所以...改變不了的事情...硬是要去戳他?
在你嚷著說別人一言堂容不下你的聲音時
你的說詞不是給別人建議而是消滅反對的聲音
這就是有態度了?

你不是來交朋友的那是你家的事
別人不這麼想,最起碼基本的與人為善這點道理大家都還懂
跑到媽祖廟說耶穌比較靈驗,有人跟你說這樣不禮貌
你還堅持自己是對的...
說白了,眼睛沒瞳孔這種事情是自己做出來的
不要怪別人
規...



無視的部份 , 是基於多是個人看法 , 比如說有人說我精神怪怪的 ,
我也是無視 , 沒多加反駁 ! 這種不針對事情 , 而針對人身的說詞 ,
我通常不在意 . 反而我通常都是認為這樣的言論 , 就是無詞了 ,
無法針對事情的本身作討論 , 所以都只好採取人身攻擊 .
而你也說了我白目 , 這本身就是人身攻擊的一部份 , 你的專業素養
不應該如此吧 .

與人為善 , 並非阿諛奉承 , 也非只能鄉愿 , 是非對錯的價值並非
建立在是不是同一國的 ! 只要是同一邊的人 , 就做什麼都可以 .
又比如說是我們共同經歷過的事情 , 以你的專業背景 , 應該對那些
人提出法律上的建議 , 但你卻沒這麼做 , 反而在旁敲鑼打鼓的說沒關係
, 不會被告的 . 最後有人被告了 , 你也只能說反正跑跑法院沒關係 ..
唉 ...
是非對錯 , 不能因為同不同一國而有所改變 .

至於你舉的例子實在很差 ..
所謂的論壇就是公開園地 , 他本來就可以有多元化的想法而互相激盪 ,
難道標題如此 , 我們內容就得朝同一個方向 !

學法律的怎麼會有這麼離譜的思考方式呢
舊 2011-04-12, 02:56 PM #1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 RO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