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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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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 ROD
你不要破壞我跟 z.. 之間的友情 , 我可是要跟他交朋友呢

引用:
作者A ROD

至於討不討厭我 , 我也不在意 , 我在之前(本討論串之前)就說過 , 我不是來交朋友的 .

所以...你到底交不交朋友?你自己跟自己之間的意見能不能整合一下啊?
引用:
作者A ROD
堵嘴 ?
傻了才幹這種事 ....

之前那串破萬的我就說有可能被告 , 鄉民搶著當爐主我也沒辦法啊
這篇隨便編一個北方 , 就有人願意相信 , 那我也只能笑笑而已啊

地球三天一小震 , 五天一大震 , 怎麼猜都贏 ...
鄉民一個信者恆信 , 不就顯示了他的態度! 堵嘴 ?

你不如發揮你的專業 , 告訴鄉民 , 有關於地震預報的法律規定吧

你果然無視重點了,從以前就這樣
發現不利自己立場的東西就略過不提
這個樣子還要跟別人說練嘴砲?整個LOW掉

所以...改變不了的事情...硬是要去戳他?
在你嚷著說別人一言堂容不下你的聲音時
你的說詞不是給別人建議而是消滅反對的聲音
這就是有態度了?

你不是來交朋友的那是你家的事
別人不這麼想,最起碼基本的與人為善這點道理大家都還懂
跑到媽祖廟說耶穌比較靈驗,有人跟你說這樣不禮貌
你還堅持自己是對的...
說白了,眼睛沒瞳孔這種事情是自己做出來的
不要怪別人

z拿出來的東西多半是先前講了,事情過了之後才拿出來
也只是提了大概,所謂的預報應該是X年X月X日XX市會發生地震諸如此類
難道你在電視上看到的氣象預報都只是說個大概:過幾天會下雨喔~這樣的嗎?

再回過頭來看氣象法第24條
規定的罰則是行政罰鍰,不改善不更正也只能連續開罰,
不帶刑責代表政府認為這行為不會侵害他人權益、需要用刑度來處罰
簡單來說就是小事...政府都覺得是小事了...
嚷著如何嚴重如何犯法不適當...這才叫妖言惑眾吧
     
      
舊 2011-04-12, 12:52 P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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