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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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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34
引用:
作者BMC
但是有一個問題就是
請問「自由平等博愛」,算不算是一種宗教?或許講宗教很奇怪,好吧,算不算是一種信仰?為什麼「自由平等博愛」就可以凌駕在宗教上面?
或者問更激烈一點,為什麼「人權」就可以凌駕在宗教上面?沒有一條路線不能彼此交融嗎?
以上都沒有正確答案,不同時空背景都會有不同答案
所以不是要來反駁你,而是不尊崇宗教這樣的想法,同樣也是會受到挑戰,不能代表一定就是正確的路線
總之,這個問題永遠都是人類社會的難題,不會有一個完美的答案就是了

當然,當然,請別擔心,這篇的討論很愉快。

你講的對,法國人常說,自由平等博愛,是他們的 devise,這字可以翻成箴言,格言,或者信念,信條;我常笑說,這就是他們的信仰,甚至教條了。他們引以為傲的政教分離 laicite,也可算是一種信仰。我有虔誠的法國天主教徒朋友,就批評政教分離一節,是另一種不容妥協的宗教;這種批評沒有錯。

正如你所說,這是人類文明的永恆難題,不同時空,不同國家,不同社會,答案都不同,解決方法都不同。法國之所以形成自由平等博愛,與政教分離這兩種強有力的信念(或信仰),而且讓他們位於宗教之上,只能從他們的歷史去找解釋。主要是他們在形成現代國家的過程之中,來自天主教教皇的干涉非常嚴重。中世紀法國之所以成為強國,是因為國王巧妙地借重了天主教的力量;而大革命以後,建設現代國家,也是因為革命精英打倒了教皇的干涉,沒收了龐大教會財產,殺了不少教士,才完成的。所以他們要推行政教分離,自由平等,要的就是讓人民從宗教束縛中,解脫出來,並擁護政府打倒教皇的權威,目的性非常強。大革命時期,幾次歐洲反法聯盟,特別是奧地利,打出保護天主教口號,煽動法國保皇黨對抗革命政權。如此一來,革命政權更要摧毀天主教信仰,手段越走極端。這種作法,在法國獲得巨大的成功,擊退了反法聯盟,維持了國土完整,維護了大革命的成果。

問題在於,法國這種模式,在法國成功了,但很難對外輸出,甚至很難對外國解釋,因為其他國家沒有類似的處境,因此常對法國的政教分離,弄得一頭霧水。美國國務院,曾對法國這個禁止罩紗的法律,表達反對,認為這違反了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因為美國精英的開國歷史記憶,正是為了保護信教自由,才到新大陸,因此他們討厭國家對於宗教的任何管制。但法國政界口徑基本一致,認為這根本沒有違反信仰自由的問題。為什麼?因為他們有引以自傲的政教分離傳統,有管制、甚至打倒宗教,而強國的歷史傳統。而這個政教分離,內化成他們人權的一部份,結合了自由平等博愛,所以可以高於宗教。

因此這個問題,的確沒有標準答案,各個國家都不同。我覺得,我國自古以來的柔性政教分離,可能是參考價值最高的模式。受中國文化影響的日、韓、越南,都是如此,沒有宗教戰爭,人民信教自由,而且也不妨害這幾個國家的現代化。不過這就扯遠了。
舊 2011-04-12, 12:13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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