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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這個法規的邏輯是這樣

有一點類似多元文化的反動,也就是說:你可以有不同文化,你可以是不同國家的移民,但是你一定要遵從這個國家的一致的文化身份認同
像法國這個做法,就是把這種一致性的文化認同法制化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邏輯?簡單就是說,以前歐美都是認為一個國家應該是以「多元文化政策」來看待不同宗教與族群,會從鼓勵不同語言的媒體、電台,也鼓勵不同族群建立自己的社區
這個政策的邏輯就是認為,只要給予不同族群自由發展的空間,這些族群就會彼此和平相處

但是這樣的做法受到很大的批評,有人認為鼓勵不同文化或族群,會造成一個國家內的文化價值的分割
用一個簡單的比喻,比如說一個班級,總是會分好幾個小圈圈吧?如果有的小圈圈比較強勢,有的小圈圈比較弱勢,會發生甚麼樣的事情?

把這樣的情況放大到一個類似法國這種移民越來越多的國家來看,如果法國更加鼓勵不同族群自己搞自己的社區、媒體與族群
因此,一個來自不同國家的移民,他可能在只會在他所屬的社區與群體中活動(舉例:一個只會在華人社區活動的中國移民,一個只在非洲社區活動的非洲移民),他的價值觀乃至於政治觀點,一定仍受到自己母國的觀點很大,這樣一定會影響一個國家的政治版圖
如果是像現代這種恐怖主義無所不在的時代,如果有激進的文化衝突,會非常容易地在移民社區中蔓延

所以在歐美國家中,有人在思考所謂的多元文化政策是否正確,或者至少修正為,你可以中國人、穆斯林、甚至是外星人,但是你一定要接受這個國家一些最基本的文化認同
例如德國總理梅克爾曾經就指出,「德國試圖建立多元文化社會的努力已經徹底失敗」,她指出穆斯林移民需要努力融入德國社會,學習德語。
多元文化政策是不管你要不要學德語或是融入德國社會,然而如果德國開始規定每一個移民都要學德語,都要融入德國社會,這個精神就和法國人規定這個法律是相當類似的

這就是法國人搞這種法律的根本思維...
舊 2011-04-11, 10:25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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