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我是來取暖的
主要是因為我真的很不爽
上次自稱是對方哥哥的人已經打電話來盧過一次
我叫保險專員去處理
這幾天對方又打電話來要錢
我沒和解,但我現在也一點都不想和解
事情發生在去年12月底
台七甲線剛進到台中縣和平鄉(我是北上,由台中往宜蘭方向)
不囉唆看照片吧...
我剛過一個小彎,有會車,時速約30km/hr上下
對向機車騎很快看到我的車...嚇到打滑...
直接往我的底盤撞過來
人往側面滑開,只有腿部擦傷
有報警做筆錄
當天晚上我傳簡訊關心對方傷勢
對方表示無大礙,未就醫
車子的部分我就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了...
保險公司的處理是...(因為親戚在車廠當專員有說情一下,希望息事寧人)
沒有去申請肇事責任歸屬
我修車快10萬"完全"不跟對方要
並給對方機車維修的50%近2萬...
結果對方盧說
保險公司是保險公司
我也要再另外賠給他
一開始是說剩下的50%全都要我出
後來說幾千
有沒有自己撞到人卻完全不用負責的八卦?
他還真的認為他撞我是我的責任(簡訊大意: 你(我的車)是甲方,甲方的責任比較大啊!!)
他現在說他要去法院告我
我真的開心的不得了
真的好希望他去告...
告到他脫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