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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罰鍰 3萬降至1萬
無縣市設專區又擬輕罪「台恐成色情島」
2011年 04月09日
【羅暐智、顏振凱、唐鎮宇╱台北報導】依現行法性交易罰娼不罰**已違憲,內政部將授權各縣市設性工作專區,專區外娼**皆罰,但將輕罪化。內政部研擬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取消拘留娼妓處分,專區外遭取締的娼、嫖僅須罰鍰,金額從3萬元調降至1萬元以下。立委擔心台灣成為色情島。
內政部說,前天已對《社維法》修法內容向行政院長吳敦義報告。但藍委吳育昇說,各縣市幾乎反對設性工作專區,屆時會變成全台多為非專區,若罰鍰調降便失去嚇阻作用,等於變相鼓勵嫖妓,警員也難執法。
黑道毒品將聚集
綠委黃淑英說,專區是為滿足男人性需求,應讓**客承擔成本,已提案修法為「罰**不罰娼」,罰鍰從3萬元以下改為5000到5萬元。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說,過去罰娼不罰**,無法遏止**客,但未來專區外娼、嫖皆罰,應可降低嫖客意願。
勵馨、婦女救援等14個社團組成「反性剝削聯盟」昨舉行記者會同聲反對,認為性工作專區是軍中樂園再版。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質疑,專區規劃未見如何預防性病,也沒看到如何避免已婚或未成年者進入。台灣展翅協會祕書長李立芬說,性工作者、毒品、黑道可能集中往有專區的縣市,警力恐無法負荷,應讓居民公投是否設專區。
恐害娼妓變通姦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高志鵬也質疑,政府將權限下放給地方政府,卻無配套措施,「根本是把燙手山芋丟給地方」。簡太郎說,將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
此外,吳育昇也指,須修法將通姦除罪化,否則性工作者可能遭控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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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讚成啦,但是怪怪的,可以不可以先撤銷因{每當XX,想起WEGO}那位作者的刑事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