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紅十字會惹議 陳長文:一切都是誤會
瀏覽單個文章
ast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
newfire
依法可保留2%做行政管理費
那是明著講,法律之前,作帳貪污要有個上限,
難道收個10億,就可以理直氣壯拿2000萬自己人分錢嗎?行政管理人事費用有需要這麼高嗎?
如果收個100億,豈不可以分兩億?
掛著慈善團體的招牌,竟然還有臉拿『道德的最後防線』之稱的『法律』來說嘴
請問到底還要不要臉??
陳大
教育
會長就是律師出身的......
2011-04-09, 02:53 AM #
65
asto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ston
查詢asto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sto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