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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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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newfire
依法可保留2%做行政管理費

那是明著講,法律之前,作帳貪污要有個上限,
難道收個10億,就可以理直氣壯拿2000萬自己人分錢嗎?行政管理人事費用有需要這麼高嗎?
如果收個100億,豈不可以分兩億?

掛著慈善團體的招牌,竟然還有臉拿『道德的最後防線』之稱的『法律』來說嘴
請問到底還要不要臉??


陳大教育會長就是律師出身的......
舊 2011-04-09, 02:53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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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