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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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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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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icky5.NT
個人覺得很納悶.在科技發達的今天

對於這類人體觸碰的案件應該很好鑑識才對啊

csi也都演了幾百集了.怎麼會沒有任何證據被採集到?

超完美性侵嗎?



蒐證是警察在作的事情.然後再由檢察官來判定證據充不充分

不夠充分or有其他疑慮會命令警察再去補強.最後再來決定要用哪

哪條法律來起訴(控告)嫌犯.最後經由法官審視檢察官呈交法庭的證據與起訴理由

與控辯雙方的對話.來決定何不合理.正不正確(自由心證.並不代表腦補)


目前以台灣來看.第一線的作業.警察蒐證鑑視訴似乎仍有極大問題.

才導致2線檢察官-3線法官讓民眾反感(覺得法官亂判).


但從一般的網路民意看來.又覺得好像大家很想要法官自己認為.

覺得.應該.就可以判定了(法官腦補全開).


性侵害案件在實務上是相當難辦的案件,因為它缺乏實體證據,以前就曾提過,實務上性侵案件定罪關鍵往往在於被害人的指述是否被採信。



雖然大家都知道DNA鑑證的準確性,但在實務上,能夠靠DNA定罪的案件其實不多,特別是性侵案件。

大多數被害人在脫離被性侵的現場後,第一件事不會是報警或是去醫院驗傷採證,通常會做的事是先洗澡!

沒錯,被害人最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消滅最有力的證物,可悲吧!

像本件談論的女童案,沒記錯的話女童也是在洗澡時告知母親被性侵,所以基本上警方根本無法在第一時間採證,能夠做的蒐集證據通常也只是一些輔助證據而已。


然而即使能夠採得DNA證據,也不見得能夠單憑這樣證據,就予定罪,尤其是在約會強暴類型的性侵案件中,有DNA證據也不能證明犯罪。

而即使沒有DNA證據,也不代表沒有性侵的事實,像是使用異物而非性器官侵入,或是雖然性器官有侵入但沒有****,在有其他輔佐證據下,也是有成功讓被告被判刑的。
舊 2011-04-09, 01:56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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