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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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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很納悶.在科技發達的今天
對於這類人體觸碰的案件應該很好鑑識才對啊
csi也都演了幾百集了.怎麼會沒有任何關鍵性人體證據被採集到?
超完美性侵嗎?
蒐證是警察在作的事情.然後再由檢察官來判定證據充不充分
不夠充分or有其他疑慮會命令警察再去補強.最後再來決定要用哪
哪條法律來起訴(控告)嫌犯.最後經由法官審視檢察官呈交法庭的證據與起訴理由
與控辯雙方的對話.來決定何不合理.正不正確(自由心證.並不代表腦補)
目前以台灣來看.第一線的作業.警察蒐證鑑視訴似乎仍有極大問題.
才導致2線檢察官-3線法官讓民眾反感(覺得法官亂判).
但從一般的網路民意看來.又覺得好像大家很想要法官自己認為.
覺得.應該.就可以判定了(不足的部分法官自行腦補).
如果可以讓法官自行腦補來判案.那還要科學辦案作啥.
之所以從第一線警察開始就強調要科學辦案.
就是威權時代的腦補式辦案(電話簿胸口鐵鎚.灌水等..).辦出太多冤案了
科學辦案辦了10幾年了.看起來仍然像腦補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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