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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引用:
作者sp004697
去年某個檢查員放一句話,只要發生工安意外,一定找的到法規來罰
這不就是法令陷人於罪嗎?


發生意外,業主要完全免責,本來就不容易吧?

看來業主很弱勢?
舊 2011-04-08, 12:21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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