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不錯的文章:「彈劾一群自封的正義之士」
瀏覽單個文章
TRG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引用:
作者
sp004697
去年某個檢查員放一句話,只要發生工安意外,一定找的到法規來罰
這不就是法令陷人於罪嗎?
發生意外,業主要完全免責,本來就不容易吧?
看來業主很弱勢?
2011-04-08, 12:21 AM #
69
TR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TRG
查詢TR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TR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