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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草一郎
*停權中*
 
淺草一郎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
引用:
作者Elros
你才典型看錯重點吧

我指的是高院對於221條所做的統一見解 明明現行刑法上就有現成可用的227條
幹麼還去對221條去增加一些原來法條上就沒有的要件 甚至要修改221條
明明現行刑法上就有現成可用的227條 為何檢察官要用221條起訴?
舊 2011-04-07, 11:03 PM #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淺草一郎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