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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i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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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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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爭議可大了勒...!


嗯..這只是無形的拘束呀,就是類似判例
如果又發生一樣的事,你法官要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那也可以不是嗎?
你說的假設意圖就判罪也只是你的假設呀,又不是大家都是沒判斷力的人..
就說了是在還沒修法前做的小補救而已...另plus你說的安撫社會情緒作用..恫嚇作用之類的
舊 2011-04-07, 10:05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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