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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super01
你說這樣叫進步的社會 那乾脆把修法把機車列為違禁品好了
我看根本是退步的政府施政作為

真正的進步社會
其上上策是 良好的產業政策 良好的都市計劃 人口密度控制
一味的把人往北部集中這個會有解才怪?

其次策是建立廣汎方便的大眾運輸系統 使其減輕道路交通負擔
在配套還未完成之前 就只會選擇性的對機車族開鍘 這不是豬腦是什麼?

最下下策就是目前政府的施政所為 有難度的都不會也做不好
就只會挑立新規定 這種簡單做的到的事 然後就代表有在做事了


「機車減量」後的都會形象,在先進國家相當普遍 ...

這應該是普遍的共識!!

至於配套措施或行政效率的良否,

那是治理的問題,

何必牽扯在一塊呢??

大眾運輸和機車減量必須配套辦理,

應該沒有人反對吧!!

台灣最適合當領頭羊的地區,

應該就是大台北地區,

現在大台北地區捷運路網越來越成熟,

也屆臨可以試辦區域內「機車減量」的時刻!!
舊 2011-04-07, 09:00 AM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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