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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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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引用:
作者Elros

換個比較簡單的說法就是
如果高院明天弄了個統一見解說"竊盜他人財物價值超過100萬元以上者 皆以強盜罪處理"
你確定這樣是ok的?!


阿共國法律有類似規定,啥金額巨大,金額特別巨大之類的...
以前還有可能判死刑...
     
      
舊 2011-04-07, 03:20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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