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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i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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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63
Smile

引用:
作者雷火豐
學法的網友,已經在這理解釋更審的原因和無罪釋放的理由
也有人一一提出前述報導的反駁
看來這案件根本罪證不足
最重要的物證都沒找到

這個事件裡,看到講法律的人,都是一面倒
只有不是學法律的在質疑
只能嘆氣,

身在台灣,我們每個人都要加油
明辨是非
才不會受人利用


說話不用太武斷..這樣會誤導很多人
就算不是學法的,也看過電視電影裡的法理劇情吧..
今天在法律前贏了,並不表示就是真的無罪之人,反之亦然..
知法的人更會玩弄法律..

你只看到你想看的,請問哪來的一面倒呢?
難道所有連署的人都只是人云亦云沒判斷能力的人嗎?
後來報導最高法院形成的決議也是假的嗎?
如果一群法官哪麼容易受到你所謂"不是學法"的人左右,那堅持何在?學法又有何用?

且部落格文章主要是討論發回更審部分,並非討論最後的無罪釋放
大家關注的、不滿的也是發回的理由,貼出的判決書也沒提到任何罪證不足之類的話
就算當初邵燕玲做出完全相反的決定,後來判決結果還是可能會翻盤不是嗎
就請不要再以結果論了..
舊 2011-04-07, 02:29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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