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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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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84
樓主很明顯社會經驗還少,三個十元的麵包扣掉稅額,店家恐怕還會虧錢。
因為麵包店的產品有高低配置,店家都希望常見的廉價麵包、利潤好的高價麵包客人多少都買一點。
做生意往往要『抓長補短』,亦即為了吸引消費者,有的產品可以便宜賣但也希望客人多少買一些利潤好的產品這樣才不會賠錢。

像很多賣場超市賣的10麵包如椰子麵包、紅豆麵包等,對出貨量很大的店,他們多少還有賺(至少不賠)。
但是對於製作銷售量小的個體戶麵包店,那些麵包不賠錢已經萬幸,遇到麵粉漲價幾乎必賠無疑。

漏稅固然不對,但是如果您是麵包店老闆可能要猶豫於守法與不守法之間。
回過頭來當然是鼓勵守法,可是店家守了法就可能虧錢(指小單價商品),有時候是與非之間的定義實在很難講清楚。

我家在台南市,像我就對很多知名小吃很感冒,他們每月營業額老早超過法定開立發票的上限,
但是他們就是能鑽漏洞,而稅捐稽徵處硬是不抓他們,可是明白其中道理的民眾又能怎麼樣?
舊 2011-04-07, 01:27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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