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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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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01
引用:
作者stocant91
既然拆個帳單代付款就要上法庭,
這種關係為何不住址都寫自己上班的地方,
還跟家裡藕斷絲連?

無限上綱的隱私權,為何不連血都換掉
沾父親的血,不覺得嘔?
你那麼反感,那個孩子就是你嗎?

我對發這種人肉文的很反感
無限上綱的鄉民
是想說有正義感
還是說只是個愛管閒事的鄉民
鄉民 (網路用語)
連他家不認識、不了解內情的都想人肉
發這種文
你不被人肉就要偷笑了
舊 2011-04-06, 09:39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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