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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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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ocant91
這狀況是父親犯法。但樓主狀況父親是為其繳費(有待兒子說分明),有必要隱私權重要到上法院?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老爸就會沒事把我弟那台破摩托車牽去換零件(連面板都換新的了),回來再憑收據請
款, 甚至把我弟故意積欠了上萬元的國保也拿去繳掉.

或者心血來潮到我住的那層樓, 幫我把樓梯窗台四周油漆一圈, 或者樓梯牆壁髒污的地方塗
個兩下 (只塗髒污的地方)

我不相信每個人都能忍受
舊 2011-04-06, 04:46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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