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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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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12410
蘋果日報整理出台灣買賣雙方共收6%的仲介費用
其實是相對高的

加上台灣有所謂高專制度~低或無底薪!但是高獎金
成交1000萬房子.可以收60萬佣金.扣除成本.都是人分走了!

請問仲介人員賺這麼多的獎金.有完全去課到所得稅嗎?
還是大家已經都有門路去逃稅?~從從業人員最近反彈這麼大來猜........


房仲公司 廣 告 費、訓練費、營運費?
所以都是帳面上看起來很多而已~
其實還要跟公司拆帳~

畢竟要賣房子時~是委託房仲公司而不是房仲人員~
公司跟員工如何拆帳~這部分一直沒被公布過~
所以都被外界認為~錢都被房仲人員拿走~

反觀企業~沒賺錢也是會裁員~
單獨案子賺再多也是公司的~分不分紅還是看老闆~

統一原因:都是透過"公司"才得到"工作","利潤"都是該由公司"掌握"與"分配"。

除非有想法特異老闆,或自己當老闆不然上述情形很難擺脫~
 
舊 2011-04-06, 04:36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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