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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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rong
政策很明顯藉由環保的理由,增加車主負擔,漸次達到「 機車減量」的目標 ...
機車龐大數量,車禍時易導致嚴重傷亡,進步的社會,本來就應該以政策適當引導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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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看法的2個關鍵點:
1. 只針對機車做減量政策,汽車呢?
2. 機車防護性不夠,車禍容易傷亡所以要減量... 那腳踏車呢?行人呢?
因為車禍所以造成傷亡,不去防杜車禍發生原因(如酒駕、闖紅燈違規...)來重罰與取締,卻找較容易受害的一方下手....
請問,這跟抓不到詐騙集團所以限制民眾轉帳上限;以及若抓不到性侵犯,而規定婦女晚上不准外出有何不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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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tenkopf
小建兄,今天你有痛恨有不滿,那是你個人意見,請別擅自代表別人呀,今天我也是個機車騎士,我騎機車的時間應該還比你長久呢
汽機車各有各的特色,也有相對應的法令規範,我不會覺得被法令規範是”欺壓”呢,我也沒聽說哪位汽車駕駛人因汽車不能像機車一樣停到人行道上就感覺到被欺壓,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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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補充說明... 機車族群中當然也有看法不同的朋友,如您就是。小弟100%尊重&不代表您的看法。
但是上述三點「事實」(這是事實, 就無關看法了),請問您是否視而不見了呢?
1. 機車族要問的是,排氣量較大的汽車,廢氣污染量大於機車,為何政府不強制要求汽車也加裝怠速熄火器?
2. 台灣的機車廢氣排放標準是全世界最嚴格的管制標準,遠比美國、歐盟及日本還高。相對而言,汽油汽車的管制,則是採用一般國際排放標準,並沒有特別嚴格。
3. 台灣道路的規劃一切也是以汽車優先。數目較多的機車,路權卻備受限制。除了快速道路一般機車無法使用外,平面道路還有一大推的汽車專用道與禁行機車道,讓機車處處受限。
然後您剛剛的回應,又可以多加一條事實:
4. 所謂的內側車道或第三車道起的車道,可以正大光明劃上禁行機車四個大字,機車騎士完全不能使用該路權;而號稱照顧機車騎士的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卻仍開放汽車有右轉或臨停狀況時可以侵入...這也是事實,相信您也無法否認。
那麼,對機車騎士的公義,請問有誰看到在哪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