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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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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引用:
作者fdagrabb
個人覺得很納悶的是, 這種危機事件是國家事件, 怎會還給一家公司處理? "東電" 這字眼一直被常用, 感覺像是日本政府故意的, 這樣就不會成箭靶.

FBI應該趕快接手 -- "此案件已是聯邦問題, 不再是轄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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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台灣不是也在討論這類問題?

到時候好像我們的總統府也管不到,依法行政咩,你奈他何?
舊 2011-04-06, 12:10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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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