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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0227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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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604
乖,去旁邊玩沙
引用:
作者qazxcvb
話說我們大廈最近新來了一位大樓管理員(大概60歲左右)
今天下樓去買東西時順便簽收一下掛號信
當時和他小聊一下
覺得話題還蠻投緣的
後來我問他之前是在哪家大廈服務的
他回答說他是前年剛從國稅局的公務員退休
雖然退休之後每個月都還有5萬多的終身俸
但總覺得每天在家一直看電視很無聊
所以選擇應徵大樓管理員來打發時間
我聽完之後當場臉色大變
就頭也不回的走了
我他X的公務員
之前有某市政府公務員搶走我好友的老婆
現在已變成他公務員的老婆(簡直就是逼良為娼
今天又跑來一個公務員來搶我們平民小老百姓的工作機會
是怎樣
我記得法令不是有明訂說公務員不得兼差嗎!
為什麼這個公務員可以這樣做
請問各位大大們
我要如何才能檢舉他這種不法的行為呢?
舊 2011-04-05, 02:17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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