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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嘴8舌了一堆.承認自己有錯在先..有3向綠燈不一定是通用的
ok.我服你了.但很不爭氣的想做一下'刁民'
我沒帶身分證..駕照..行照..那請你公事公辦.
依法處置.
正常程序怎會為了一張紅單.而對此狀況是而不見勒.我若是通緝犯怎辦.
隨便報個身分證字號.簽紅單.掰掰.
當下實在是很不理智的狀況下跟3人組硬凹了起來.
我不簽.因為我沒帶證件.麻煩你公事公辦戴我回警局.依憲法賦予你的職責.
罰單開多開少那是你的執行範圍.我不接受你的最低消費論.
你的執法在我看來根本不是執法.而是為了業績了事.
標示不清的路段本該由勸導為主.開單赫阻為輔.但卻本末顛倒.
我也不是那種自己闖紅燈被抓.卻又為你別人也闖為何只抓我的那一纇
嘴砲了一堆.我也知道無濟於事.倒是有種蛋蛋的憂傷啦.
最基層的都是如此心態.往上勒..不是環環相扣嗎
當然也不代表所有的執法者都是如此.很優秀的小弟也碰過很多.
甚至熱心到會讓你永難忘懷的也有...
只是對照以上突擊3人組...反差實在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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