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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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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rki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4
引用:
作者super01
順序? 那照你這摸講 法律都修好 只要電腦照法律判 法官都省起來不需要了

法律很多條
要用那一條來判是法官在決定的
之前判有罪的法官 難道都因為法條問題判不下去要等修法? 沒有吧
那現在拿法條來說嘴 有任何意義?


悲哀阿~ 有可能電腦斷案,會比法將斷案強上狠多......
舊 2011-04-03, 10:08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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