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ype100
在台灣,法官跟檢方的配合其實普遍是很好的
能夠判有罪該受罰的人,絕對不會軟手
(而且判無罪檢方內部要扣分)
會打到輸掉,絕不是單純法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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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工作, 有專業, 有常識
對恐龍法官的質疑, 絕大部分是在常識部分
念了幾年法律, 專業部分當然比一般民眾好, 但常識部分當然應當接受公評
對法律系統的不信任感, 很多也是來自相關人士自尊自大及鄙視一般民眾的心態~~ PCDVD不就有一兩個法律專業人士了?? 字行間對民眾鄙視口吻非常可怕; 老實說, 這種自大/不知檢討的公共部門, 很容易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