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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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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連比爾蓋茲都這樣 這年頭甚麼人都不可以相信
>微軟合夥人 揭蓋茲奪股權內幕
>【世界日報╱法新社華盛頓30日電】 2011.04.01 03:02 am
>與比爾•蓋茲共同創辦微軟公司的保羅•艾倫(Paul Allen),30日出版回憶錄,描述蓋茲當年如何趁著他生病,陰謀奪取微軟股權。

奪權應是別人拿走原不屬於別人的權利,或是自己的權利被人所拿,微軟既然是兩人共同創辦,就沒有誰應該全拿,或是誰拿了誰就是奪權。除非微差也算,像50:50變成49:51也能稱之奪權,奪1%的股權。

>艾倫在「點子王」(Idea Man)一書中,老實不客氣的批評蓋茲及其崛起的過程,證實他與蓋茲不和的傳聞。書中形容蓋茲非常聰明,也是個陰謀家,從創業之初就處心積慮意圖控制微軟。
>艾倫與蓋茲在1975年初,經過測試,證實他們發展的BASIC電腦程式確實可行後,決定合夥成立Micro-Soft公司。
>艾倫說,他一直以為是兩人平分股權,可是蓋茲宣稱他對設計程式貢獻較大,要求60%股權。艾倫勉強同意,可是過不了多久,他們以17萬5000元把BASIC的特許權賣給NCR公司後,蓋茲要求擁有64%股權。
>艾倫搞不清楚蓋茲是怎麼算出這個比率的,不過他還是同意了。他後來曾嘗試推敲蓋茲的想法。他說:「我認為比爾知道我絕不會同意二與一之比,因此他斷定他最多只能拿到64%股權。」

雙方合意之交易,股款交割兩訖,到這裡還沒有奪權情事。

>1980年微軟業務快速成長,並聘用鮑莫(Steve Ballmer)當經理。鮑莫2000年成為微軟執行長。
>1982年艾倫診斷出得了何傑金淋巴瘤(Hodgkin`s lymphoma)。這是一種比較容易治癒的癌症。他接受放射性治療期間,為一項重要的業務決定與蓋茲發生衝突,並開始考慮離開微軟。
>當年12月,他偶然間聽到蓋茲和鮑莫討論他的病情,他們也談到如何藉著向他們自己和其他股東提供股票選購權,以稀釋他的股權。

只有增資發行新股,原股東無法按持股比例認購時才有股權稀釋,否則所有股東均按原持股比例行使,根本沒有稀釋發生。這是增資時有些財力困難的股東所會發生的事,而且決定這件事者應為股東會,一個成長的公司不可能永遠小資小本,IPO、SPO甚至M&A在所必行,持股10萬在百萬資本額小公司算是大股東,但是在動輒成千上億的公司就未必,分子不變,分母變大,持股比例當然變低,還虧理工科出身,數字概念怎會轉成奪權?

>艾倫說:「我衝進去向他們大叫,『這實在讓人不敢相信!這顯示你們的真面目』。我是向他們兩個人說話,可是我眼睛一直盯著比爾。」
>他說:「我協助成立公司,雖然生病,在管理階層還是很活躍,而我的合夥人和同事卻共謀詐騙我。」
>雖然蓋茲寫了六頁道歉信強調他們的合夥關係很成功,艾倫去意已決。蓋茲做最後嘗試,出價以每股五元收購艾倫的股權。艾倫要求每股10元,可是蓋茲拒絕接受。

按我國的算法,所以大股東折價收購小股東不成,異議股東仍以面額持有股份,若是依本國公司法,異議股東有意見時,公司可以用現金收購,價格通常是按每股淨值。因為沒有賣成,事情到這裡,還是沒有奪權。

>艾倫把微軟丟給蓋茲經營,可是一直留著微軟的股權,使他現在擁有130億元身價,名列全球排名57的富豪。蓋茲則擁有560億元資產,現為全球第二大富豪。

所有者與經營者分離為現在企業管理政策,股東只是有股權的人,不見得比毫無持股的專業經理人更懂得經營公司,委託專家經營,往往能為股東帶來更多的利潤。獨資、合夥雖多,終究沒有股份公司來得賺錢。微軟若是今日還是一兩人股東的小商號,資本額絕對無法成長到現在這種公開發行募集之公司規模,理由無他,正是無心經營,有心追求利潤的股民們,前撲後繼投入資本市場。

微軟既不微又不軟,根本就是巨大好不好。
舊 2011-04-01, 07:43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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