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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a_ei
我完全同意你的說法,

但我還是覺得應該用勸導,****,教育來做,而不是立法來達到這目的.


人就是這樣,不立法就不當一回事,國內外皆同。

立法可以達到警惕的效果。
舊 2011-04-01, 04:02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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