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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藍凶兆
*停權中*
 
淺藍凶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0
這樣說很沒禮貌,可是該說死個名人真有用嗎
一些腦殘案例是不是都要來一個名人才會快速修法 (如:強姦犯)
舊 2011-04-01, 12:25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淺藍凶兆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