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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e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dr8388
可以請立院不要通過嗎?
搶錢搶到違反憲法了.
個人自由有不妨礙第3人的個人自由.
修這法.根本把人民當搶錢工具.

個人看法:
繫不繫只能教育及勸導.不能設罰則.
不繫安全帶.怪政府沒有設罰則.

當我們是什麼....?

今天又看到台北市停車費要漲.
整個心情.....唉!(好勢漲)


計程車和公車也要吧.
那我一定不繫,罰死這些人.
舊 2011-04-01, 10:37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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