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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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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u-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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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iggun
貼文是寫藉口。
問題是你的動機是什麼?你的目地是什麼?家人在當然要想法讓家人放手,讓女童給你帶走,問題是幹麻你會帶人家的3歲女童到友人家玩?
你的動機是想打石包,當然會用方法讓女方陷入你的(陷阱,或安排,或誘導、、等等)。

我想表達的是...

事情不要想當然爾

你得知的訊息來自網路來自新聞

而非來自法院判決書

現今媒體的程度我個人是無法百分之百的相信其報導內容

既然此案有法官判決有罪也有法官判決無罪

豈不表示案情確有可議之處

萬一真的將一個無辜單純喜歡小朋友的人判罪就會比較好嗎?

麥可傑可遜的例子還記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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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 無限可能
舊 2011-03-31, 11:02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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