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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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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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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事情,不能一味推諉於國情不同、民族性不同…etc。

有很多人都稱讚美國的教育制度吧。我們不講特例,但普遍來看,美國的教育,比較容易教出自動自發、獨立自主的人來。這點我跟不少人討論過,大部份都同意這一點。

美國人在社會上也很常見的現象,不怎麼避諱興訟,爭取自己的權利,雖然偶而有些案例,看起來太過頭了點,但這一點觀念要比我們這種一味息事寧人的社會風氣,要好得多。

講到霸凌這種現象,說難聽一點,被欺凌的人總是忌諱重重不敢反抗,也是助長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說難聽一點,就是被欺凌的人,自己也有點責任,怎麼不學會反抗呢?要像韋小寶說的:「他咬我一口,我就反咬他兩口,大大的」。

所以我認同部長說的,該法辦就法辦;當然,從上到下每個環節都要緊盯,到底是哪一個環節阻塞了?而不是消極的想,反正抗告無效,反正校長會壓下去,反正警察會吃案…etc。每一次的抗告無效,都會助長欺凌的氣焰,讓被欺凌者更消極。我們應當作的,是掃除這條路上的障礙,而不是放任、漠視。

將孩子保護的好好的,對他真的好嗎?不會反抗、不會爭取自己權利,對法律沒有信心,消極應對的孩子,即使順利長大成人,對這個世界又有什麼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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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3-31, 06:42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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