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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 就送警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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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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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
比馬龍
因果關係可能要注意一下!
如果之前有出現"霸凌"就能直接送警法辦,你認為"老師、主任、校長等教職人員",為何要"隱瞞、遮掩、息事寧人"?!
因為不會處理,因為名聲會臭,因為考績會變差.
公司裡發生案子, 行政部門通常也會隱瞞、遮掩、息事寧人.
軍隊裡發生案子, 行政部門通常也會隱瞞、遮掩、息事寧人.
2011-03-31, 02:1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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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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