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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LittleJohn
法律是給人用的,遇到這些動物騷擾侵襲只要是在不打死(或造成重傷)動物的前提,適當的防衛是可以的。


那用電擊棒好了

打巴掌可能沒有用, 除非那隻猴子有羞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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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1-03-31, 01:16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悠無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