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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凌 就送警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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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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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MIT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
BLUESKYVFX-
同意的你的論點+1.
不過我覺得以後民代,立委議員的業務會更多了
很好啊,累死"牠"們
不過呢,教育部長說歸說
對學校沒懲處的話
哪各學校不是能掩蓋就掩蓋?
可能就十件送ㄧ件變成送兩件霸凌到警局吧
__________________
空~
2011-03-31, 10:37 AM #
36
super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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