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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提大法官邵燕玲 竟是恐龍審判長
獲提大法官邵燕玲 竟是恐龍審判長
4名大法官今年9月底任期屆滿,總統府提名審薦小組已完成新任大法官的提名,馬英九總統今將接見四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所長陳碧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黃璽君、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邵燕玲及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講座教授羅昌發。據《自由時報》報導,其中邵燕玲就是去年3月女童遭性侵,做出「無法證明違法意願」爭議判決的審判長,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氣憤地指出,竟讓恐龍法官出任大法官,司法令人感到可悲!
《蘋果》去年9月1日報導最高法院審理男子吳進義性侵3歲女童案,一、二審都認定女童當時哭喊「不要」,二審重判吳7年2月,最高法院由審判長邵燕玲、法官李伯道、孫增同、李英勇與施俊堯5人做出判決,認為無法證明被告違反女童意願,發回更審。當時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曾批評:「女童都哭喊『不要』,還不算違反意願,難到法官期待三歲女童說出『我不要被性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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