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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 就送警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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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
Crazynut
我很贊同部長的看法,不過呢,我想還少加一點:
凡是隱瞞、遮掩、息事寧人的老師、主任、校長等教職人員,一律革職查辦。
如果能加上這一點,那就更完善了。
+1
不同在同意你更多了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2011-03-31, 05:53 AM #
4
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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