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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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goodman
老大..請問你指的完整內容是甚麼?
是...你只是想表達"方唐鏡"會因為"笨蛋!打我啊"這句話被提起公訴?
還是???
我看完你的完整內容理解是...
至少新聞中並沒有說"笨蛋!打我啊"會被提起公訴...
而會被認為可能被移送的應該是新聞中提到那兩句話~
也就是我上一篇回復橘色字的部分......
但是標題說的是..." 『打我啊!笨蛋』是公訴罪! "
"完整內容"的開頭也以九品芝麻官台詞開場...
還是你想表達的內容跟標題無關?
因為離題是七八區的傳統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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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標題確實是因為這邊是七八區
認真回您:
下列是新聞以外小弟打字的內容:
『打我啊!笨蛋』是公訴罪!
方唐鏡:打我啊!笨蛋!
眾人拳打腳踢...
包龍星:像這樣子的要求,我這輩子都沒聽過...
以上,方唐鏡得以公訴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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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新聞內容當然沒有我"杜撰"的標題。
2.明知沒有,為何放上?Ans:因為這邊是歡樂的七八區,且為了讓其他網友仍能注意新聞提醒的重點,儘管為轉貼,小弟仍將認知的重點標色提醒各位好笑之外,要多留意自己的發言是否過當。
3.其實我大抵上可以理解您不滿意的點在哪,回文請您再去看看,是因為我個人認為這事情應該不至於讓您動肝火...
重點:好,您真的對標題不滿了,在上一帖之前我已經有打算如何回覆您。
很真摯,誠懇地跟您道歉,因為無論如何,是因為我的發文讓您看的不開心。
我不會找任何理由搪塞,總之您不開心確實是因為我的發文不當。
(上面落落長的原因只是跟您解說我的本意)
希望您能接受我的致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