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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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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0
引用:
作者carbocation2013
你是指誰呢??我個人並未因為我發表的文章吃過官司..
不過衝車將軍幹到教授還是因為言論吃官司,所以吃不吃官司不在發表人,
而是在於控方告不告,我想這應該是常識吧

等被判罪了再說嚕

有道是...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祝你
心想事成
 
舊 2011-03-30, 01:52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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