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就是一款手機。
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
有必要這樣嗎?
就算我很喜歡很喜愛一樣東西,我也買了,我不會就無法接受不喜歡的人的意見啊!
自己享受就好,沒有必要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想法。
怎麼讓我感覺好像之前去參加某某直銷商大會,被強迫參加無效後,
裡面的人搬出一大堆理由,像是沒有好好賺錢,是社會敗類--->因為參加他們的直銷可以賺很多錢,所以我不參加,是社會敗類...........
可以好好經營直銷的人,也是社會有用的人,不想把直銷當工作的人,也可以是社會有用的人。
真的沒有必要因為一方不接受另一方的喜好,想法,就這樣貶低他人,貼他人標籤啦!
對不起,78扯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