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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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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muq643
不好意思.可能是我的表達能力不好.
我的意思是行政費用是應該的.
那真的有需要到340萬那麼多嗎?
全台那麼多筆捐款
如果每個縣市的捐款都委由他們處理.
那最後.所有的行政費用總額不是更驚人?
他們是合法的.並不代表他們是合理的
就算他們是合理的.並不代表他們是合乎人情的
我單純只是想表達.這樣會讓人家覺得好像怪怪的.

就好像新聞常常看到的.拾金不昧.
法律也是規定你有的拿.也可以拿那麼多.
但是大多數人也是選擇不索取報酬.或是少少的拿一些而已.
這並不表示那些要拿到夠的人不對.純粹只是讓人家覺得觀感很差就是了.
我只是講觀感.沒有論對錯


捐了就別想太多,日本自衛隊救災還加薪嘞
相對,國軍就可愛多了
舊 2011-03-28, 06:08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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