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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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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muq643
剛剛在某入口網站看到的新聞.
提到台中市的日本震災捐款.委託紅十字會
光是行政費用就要340萬
雖然這是法律所允許的行政費用.
不過總是會讓人家覺得.你無風也無雨.
結果人家受災.卻讓你賺了不少的"行政費用"
不違法是不違法.但是真的讓人家感覺很差勁.
變成人家捐錢也不是.送物資也不是
新聞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8/1/2otwj.html)


有風有雨的日本紅十字會也不是義工啊
舊 2011-03-28, 05:35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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