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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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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TAEDP聲明(20110324)作者: TAEDP 日期: 2011-03-24 23:58
對於媒體報導、網路上流傳對於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批評,說明如下:

1、廢死聯盟對於葉小妹之不幸遭遇亦感同悲,盼往者安息,生者節哀。

2、呼籲政府(尤其是主管機關法務部)全力啟動被害人保護機制,對於被害人家屬進行全面照護,讓家屬早曰脫離傷痛;如本案符合國家賠償要件,亦應積極協助家屬求償。

3、我們主張對於犯下本案之犯罪行為人,應予嚴懲。但籲請社會大眾思考:除死刑外,是否有其他足以懲罰犯罪,並能保障社會安全的刑罰?

4、籲請社會大眾及檢警尊重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之規定。目前正在偵查階段,嫌疑人尚未起訴及判刑,對於嫌犯及其家人也應理性對待。

5、依據廣播電視法第22 條:「廣播、電視節目對於尚在偵查或審判中之訴訟事件,或承辦該事件之司法人員或有關之訴訟關係人,不得評論;並不得報導禁止公開訴訟事件之辯論。」我們呼籲大眾媒體應節制,且因此廢死聯盟並未接受某些談話性節目之邀請。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11/3/24
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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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沒有人把廢死聯盟的五點聲明貼出來,所以我就手賤一點幫貼了.

個人看法
1.吠屎也只能這樣做而已,畢竟往生者不是死刑犯,你們不會去現場弔念.
2.早日脫離傷痛?!看到吠屎的博愛表現不就又痛了嗎?到底誰刺激誰?
3.這個問題還有臉來問一般大眾?
4.這點我同意,罪不及家人,至於嫌犯......做了什麼事情就該有怎樣的承擔.
5.難道我在新聞上看到的吠屎採訪都是鬼來著....

至於廢死這個老問題.....大家想要的結果一目了然,有其必要爭辯下去嗎?
舊 2011-03-27, 01:49 P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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