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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皮
為什麼要求刑度一定要有嚇阻作用 才能執行呢?
刑度除了嚇阻作用 還有最基本的懲罰作用...
廢除死刑完全應該是一個人道面的論述才對...
為什麼死刑數千年都無法廢止? 因為...我們需要死刑
一直找不到更有效率的替代方案...
其實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 要存廢什麼刑度, 並不太難...
困難的是廢除死刑為什麼支持度一直很低?
實在是現階段廢除死刑的論點太多死角...難以在台灣成為一個主流論述
其實支持廢除死刑的成員自己也該知道...我所謂的那些死角
其實本國雖有死刑 只是晾在牆上
首要極少判例 次要推延執行...如果真的要說它沒有嚇阻作用
那讓它留在我們的刑法內 又有何不可? 既然有無死刑都沒嚇阻作用 留著何妨?
所以以犯罪率或是嚇阻作用來談存廢死刑 本是無稽...現實是現實 理論是理論
假設現在可以開辦一種卡片隨身攜帶 有如器官捐贈卡
上面註明 :
本人暨三等親內 若受到他人危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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