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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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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中華民國
文章: 83
為什麼要求刑度一定要有嚇阻作用 才能執行呢?
刑度除了嚇阻作用 還有最基本的懲罰作用...
廢除死刑完全應該是一個人道面的論述才對...

為什麼死刑數千年都無法廢止? 因為...我們需要死刑
一直找不到更有效率的替代方案...

其實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 要存廢什麼刑度, 並不太難...
困難的是廢除死刑為什麼支持度一直很低?
實在是現階段廢除死刑的論點太多死角...難以在台灣成為一個主流論述
其實支持廢除死刑的成員自己也該知道...我所謂的那些死角

其實本國雖有死刑 只是晾在牆上
首要極少判例 次要推延執行...如果真的要說它沒有嚇阻作用
那讓它留在我們的刑法內 又有何不可? 既然有無死刑都沒嚇阻作用 留著何妨?
所以以犯罪率或是嚇阻作用來談存廢死刑 本是無稽...現實是現實 理論是理論

假設現在可以開辦一種卡片隨身攜帶 有如器官捐贈卡
上面註明 :
本人暨三等親內 若受到他人危及生命與財產侵害 無論死亡或重殘何種結果
都自願放棄法律公訴對加害人處以死刑之刑度 以昭本人於人道關懷之理念...

你會不會害怕 當你遇劫的時候 歹徒翻出你的皮夾 看到這張卡片 便殺人滅口...

所以...數據是數據 政治是政治 人性是人性
再怎麼宣導安全 我們依然會害怕核電
就算窮凶惡極之徒 全然不怕死刑 一般民眾也想依靠死刑 因為那是僅剩可以安心的
自然以台灣目前的社會風氣 教育 民情 都不宜廢除死刑

最後 台灣不但是民主國家 也是法治國家
當因個人立場介入法務部長職務 因而左右國家公權力的時候
遠比有沒有死刑的影響更為不良...這是王部長令我很失望的一件事
 
舊 2011-03-27, 12:03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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